图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介绍《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今后,学校需要向家长和学生公开校服等采购情况;同时,酒吧、歌厅等需要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这是新民网记者从今天(9月18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获得的信息。
“学生服等学习和生活用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指出,今年年初,本市快速、有效地处置了“毒校服”事件,此后本市建立了学生服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苏明透露,草案在总结上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是从保证质量安全的角度,要求学生服等学习和生活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同时,草案还明确,“学校向家长和学生公开采购情况,以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而此前的“李天一”案也让社会公众开始关注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问题。
“近年来,本市出现了招揽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充场’以吸引顾客的现象。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苏明坦言,这一问题际已经引起了关注。也因此,此次草案中明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新民网记者 李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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