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深圳市警方、财委等部门召开深圳市“禁摩限电”违法车辆查扣规范管理现场会,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及监督、细化规范规章制度和处置流程、完善查处装备和扣车场建设三个方面。
记者在南山区白芒解体场现场获悉,深圳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在深圳机场、口岸等重要片区以及公交保障较完善的部分城市干道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2012年4月、7月、10月及2013年1月、4月、7月,深圳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六期电动自行车限行及摩托车禁行通告,逐步扩大了限行区域。
截至目前,深圳共有308条道路以及13个重点片区范围内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原特区内85%的主次干道已实施限行,原特区外的中心城区道路也已实施限行。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全市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223088辆,其中摩托车42996辆、电动自行车174908辆、三轮车5133辆、残疾人车51辆;共拘留3316人,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2955人、涉摩涉电非法营运332人、暴力抗法29人。全市共发生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5698宗,同比下降50.3%,死亡37人,同比下降15.6%;共发生涉摩涉电“两抢”案件1723起,同比下降36.7%。
深圳警方昨日透露,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查扣、保管、上缴、销毁工作,实现违法车辆查扣规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市公安局和市财政委员会近期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关于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处置暂行办法及流程》,对深圳被查扣的逾期无人处理的电动自行车,从查扣和保管、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和委托估价、解体及后续、回收款上缴国库各个环节明确了操作流程及规范。(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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