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业价格调整程序:先拿批文再征业主同意

2013年09月18日 20:08   来源:红网    张明阳 虢灿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谁说了算?长沙万科西街小区的物业公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业主说了算。

  9月17日下午,在公证处、街道办等单位见证下,物业公司开箱唱票,近七成业主同意涨价。于是,该小区低层住宅物业费终于从每平方米每月0.9元涨到1..28元。

  公司:三年亏损超222万

  万科西街小区共有1350户业主。一份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该小区物业审计文件显示,2009年到2011年3年里,小区物管费收入1003万多元,支出1225万多元,亏损超222万元。支出最多的是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日常维护和人工成本。

  小区物业公司涨几毛钱物业费花了一年多时间,先申报,接着公示半个月,再用一个月时间让小区1350户业主投票。

  17日下午该小区公开唱票。来自望城区公证处、东屯渡街道、芙蓉区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1350张选票中,近七成业主同意涨价,仅有90张选票不同意,还有336张无效。

  这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小区的低层住宅物业费从每平方米每月0.9元,涨到了1.28元。别墅、小高层、商铺等的物业费随之涨价。

  业主:涨价在接受范围内

  业主居然同意物业费涨价,这件事情确实有些费解。对此,该小区B7栋4楼的邹女士觉得“白菜都涨价了,物业涨一点也能接受”。

  来现场投票的业主一边倒地支持物业涨价。“涨一点有必要,但是不能太过了,1.28元还在接受范围内。”小区业主彭先生说,“物业公司原本想涨到1.48元,一下子涨六成多,很多业主接受不了。后来我们跟物业协商,互相理解,就定了现在这个价。”

  记者在现场没找到不同意涨价的90户业主,物业公司称不便透露任何业主的联系电话。

  部门:协商价格实现双赢

  物业公司运营有很多隐性成本,业主看不到。如果物业长期维持在比较低的价格,物业公司持续亏损,最后有可能会撤离小区。小区一旦没有物业,垃圾、水电、停车等都会出现问题,业主利益也受损。

  “所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业主和物业协商,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按协商的价格收费。”芙蓉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陈婷说。

  ■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张明阳 虢灿

  实习生 钟馨星 刘竹羽

  调价过程

  先拿批文再征业主同意

  物业价格调整程序:

  1、公示物业公司的财务情况,对业主上门访谈;

  2、把相关资料提交到物价局、街道办、物业监管科等单位,并把这些材料进行公示;

  3、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组织投票,确定调整方案是否通过。

  陈婷介绍,即使拿到物价部门批文,如果没有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涨价方案还是无效。

  大多数业主同意是指投票同意的业主人数超过业主总人数一半,同时,他们拥有的建筑面积也需超过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

  陈婷特别提醒,业委会和业主代表都不能擅自代表业主同意物业费涨价,一定要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如果物业擅自涨价,市民可以向城乡建设局的物业管理科、物价局等单位投诉,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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