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与仕途绑定

2013年09月20日 07: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9月15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通报山西省委对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活动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6人分别被给予撤职、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称,针对此事将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反思作风建设中的疏漏,以此为戒,重塑形象。山西省检察院党组认为,在当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反对“四风”的形势下,个别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严重损害了山西检察机关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9月12日,山西省检察院出台的《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中规定:公车私用,前往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活动,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寻衅滋事,公权私用,损害检察机关形象五类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此前有报道称,8月7日晚,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等6名干部聚会吃饭、唱歌,旨在与几人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当日,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均在场。

  9月16日,山西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杨姓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检察院近日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该系统将以此为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

  “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我们会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流程:首先是停职,然后查看具体原因、事发过程等,最后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或党政纪律进行处理。针对干部言行,除了动员社会力量,检察系统内部也会加强监督。此外,还会展开不定期抽查。我认为,这是一项可行性较强的新举措。”他说。

  对于该禁令能否揪出“八小时之外”干部的不当言行,他表示:“我们会严格执行党员纪律和行政纪律。现行的公务员法和党内纪律中,也都对干部的生活圈、交友圈等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法纪同样适用于检察系统。未来,我们还会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此外,对于之前媒体报道中提及“文晓平此次参与娱乐宴请,是为儿子的工作事宜”,该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调查不是检察机关能够独立完成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纪委。”

  近年来,针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措施并不少见。关注度较高的是2001年前后,中组部在浙江湖州展开的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试点。据官方数据显示,当地展开“两圈”考察后,先后有86名干部因此受到谈话诫勉、取消拟任资格等处理及党政纪处分,涉及问题包括生活不检点、公德意识差等多方面。

  此后,该项新政还曾扩大实施范围。

  2004年,浙江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其中规定,官员业余时间打麻将赌博、邻里关系、朋友圈构成等都将成为考察内容。不过,考察重点仅限各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下干部。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八小时之外”监督属于干部监督的一种新尝试。“‘两圈’考察能多角度、多渠道、及早掌握干部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内善于表现,但在生活圈和社交圈却未必言行一致。如果从这部分介入监督,可以防微杜渐,形成约束力,起到警示作用。”

  “‘八小时之外’监督主要针对干部生活、交友,与其为官用权息息相关,有必要纳入人事考评的范畴。”庄德水说。

  事实上,多起重大腐败案件背后,都有“生活圈”的影子:今年8月,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牟取利益;在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案中,最终王怀忠被执行死刑,其妻韩桂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正义网公布的贪腐案件调查数据显示,亲属共同受贿比例已达81%。

  “‘八小时之外’处于监督盲区,很容易为腐败行为打掩护。比如,一些人打着人情招牌,利用朋友交情、亲戚关系等借口行贿、要项目,很容易令干部放松戒备,难以回绝,其实就是开了腐败之口。”庄德水说。

  不过,他认为,这部分监督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首先,工作时间之外是否应该监管,领导干部内部是有争议的。相当数量的干部认为这会侵犯个人隐私,侵占私人空间,这个时间段不应受党政纪约束,而应属于社会伦理规范的范畴。”他说,“此外,也有一些民间组织雇人协助监督。具体办法包括,蹲守在干部居住的小区门口,看有哪些豪车、人员出入等,但这种做法本身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也备受争议。”

  对此,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河南省廉政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樊红敏也表示了类似看法。“很多干部认为,私人时间里的不当行为最多涉及道德问题,不该上升到法律层面。这个时间段的监管缺少法律依据,操作难度较大。”

  不过她认为,相关规定的出台展现了一种威慑力。“至少让一些干部意识到,私人时间里,权力也该受到监督和限制。比如,近期中央出台八项禁令后,不少干部才意识到,吃喝宴请也是腐败的一种。但之前我们在调研中,很多地方干部甚至表示,‘我既不偷也不抢,无非吃点喝点,这怎么能算违规?’我认为,‘八小时之外’监督的主要意义就在此。”她说。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曾出台过类似规定。2013年7月,重庆市司法局曾提出净化“八小时之外”朋友圈、社交圈。该细则对干部的生活作风作出12条细化规定,包括不准赌博、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重庆市司法局郑姓主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干部,将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进行处理,构成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过他也坦言,“‘八小时之外’监督确实有难度。通过这些细则,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行为等方面改善不当的交往、生活习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

  江苏盐城市司法局胡姓主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地的操作思路是从教育、制度、家庭、监督等四方面落实对干部的监督。“总体思路就是奖惩分明:对于违规干部,惩罚机制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对严于律己的干部,我们会将其个人表现纳入党员干部的考核中。”他说。

  庄德水说:“多地已经出台的禁令、规范,本质上大都是倡导性的,缺乏具体执行机构:监督部门没有人力、物力、财力在下班之后实施监督。从制度规范角度看,应该引入利益冲突机制,只要是与其职务、管辖范围相关的活动就应回绝。在监督思路上,还得依靠公众、社会、媒体的力量,倒逼监督有效进行。更重要的是,将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表现与仕途紧密捆绑,这样他们才会有所顾忌。”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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