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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南宁市物价局一个新方案,在邕城市民中引发热议。说好试行两年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突然“变脸”,不开听证会即酝酿提价……本报即时开通读者热线,第一时间倾听市民心声,并整理总结出13个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详见本报9月19日2版、3版相关报道),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昨日,南宁市物价局就其中6个问题给予了解答。
1问:说好试行两年,为何刚半年就涨价?
疑问:今年3月,南宁市试行道路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原计划试行两年。然而,时隔半年,物价部门便再次酝酿道路停车收费涨价,而且一涨就近乎一倍(以一类区域1小时停车收费标准为例:现行6元;新方案1为10元;新方案2为12元),这让众多市民感觉难以接受,纷纷质疑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朝令夕改不妥当。
解答:这次拟对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再调整,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原有政策的延续,目的是要通过调整道路停车计费标准和计费时间,用经济手段抑制繁华路段停车需求,减少其他路段的停车需求,引导市民采用环保节能健康的出行方式,改善中心区域交通状况。全市6月起开展的“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目标是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持续整治,在2013年底使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到2014年底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更加整洁畅通有序,面貌焕然一新,呈现“美丽南宁”新形象。物价部门作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围绕全市的新目标,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道路停车的供需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进行政策的调整、完善。当前全市人民对交通畅通的期望和要求不断提高,尽快调整出台新的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就尤为迫切。
2问:两套方案涨幅都这么高,是如何测算出来的?
疑问:路边停车收费上调的两套方案中,收费增幅之大令人惊讶。方案2中,一类区域全体最高收费达到242元/天,在国内已经是紧跟上海,把北京、广州、深圳都“甩”在身后。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也认为,收费价格在参考周边省市的同时,应该充分结合本地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那么高昂的停车收费定价是按照什么标准测算来的呢?
解答:主要是依据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广西定价目录》(桂价综〔2011〕144号)等文件,参考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南京、郑州、成都、乌鲁木齐和香港等城市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和实施经验,并结合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南宁市城市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3问:如此重大收费政策,究竟该由谁说了算?
疑问: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属于重大民生,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是邀请几十个代表小范围地进行讨论,这些代表能代表所有南宁市民吗?物价部门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价格听证会在三种情况下召开: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听证的;二是列入定价听证目录的;三是定价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听证会是定价机关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一种形式。在没有法定必须召开停车收费听证的情况下,物价部门参照听证会的一些做法,采取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的方式,让市民广泛知晓并参与到政策制定工作中,一些好的建设性意见得到了采纳。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