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多数老人对以房养老不感冒 称房租养老更靠谱

2013年09月23日 14:14   来源:东北新闻网    来庆新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就这一话题,记者也采访了部分养老机构、老人特别是失独家庭,很多失独家庭持观望态度。而有的孤寡老人则是把房子出租出去,租金用来缴纳养老院的护理费和租金等,这一形式更受欢迎,也更为方便。

  舆论关注

  多地试点以房养老难成功

  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被抵押房产处置后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增值部分还有望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样一种和传统按揭方式相反的“倒按揭”模式被描述为以房养老。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几年前在国内短暂露脸后归于沉寂的“以房养老”,近期却又掀起了舆论热议。

  记者了解到,开展“以房养老”在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但是在国内却没有成功的模式。以房养老模式在上海遇困局,倒按揭年限难送终;南京有人想尝试以房养老,老人房子3年没人敢接手;在深圳,“以房养老”一年零成交。

  本地调查

  老人对“以房养老”不感冒

  “以房养老”的模式虽然时髦,但是很多老人及其亲友对这一问题还是持谨慎和怀疑态度的。记者也分别采访了几类人群:无儿无女的老年人、有子女的老年人、因各种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家庭,他们对“以房养老”模式的期待值和态度稍有不同。

  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

  “以房租养老不也挺好吗? ”

  本市老龄人口很多,孤寡老人的数量不在少数。昨日,记者联系到家住沙河口区红凌路附近的一位70多岁的孤寡老人于女士,目前她住在附近一家养老院里,已经在这里住了4年了,每月的护理费、伙食费等得2100元,用她的话说:“在这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挺好的。 ”

  于女士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她委托房屋中介机构,把自己家的两室一厅的房子出租出去,每月房租是1800元,“我每个月再从退休金里拿出几百元添上,养老院的费用就够了,我还可以用退休金改善一下生活,这样的晚年生活也很舒服。 ”

  对于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以房养老模式,于女士说这种方式她并不赞同,“现在这样,我只是委托给房屋中介机构,房子还是我的,我心里有底儿,我想回家住的时候,还可以回家,多好。 ”

  有子女的老年人

  “为养老把房子抵押存障碍”

  以房养老的话题,在有子女的老年人当中,也是一个话题,但是他们似乎对这一设想不感兴趣。在北京,就有的老人提出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方式,在子女方面存在很大的障碍。

  在高新区凌水街道新新社区,记者见到了从学校退休的杨老师,他现在和老伴儿住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一对儿女都在国外,他告诉记者,晚年生活,儿女的确是不能照顾他们的,现在身体还挺好的,还能自理,将来儿女打算给他们雇一位保姆,“我们在大连还有一套小房子,我们也和儿女谈过以房养老的事儿,他们都不支持。 ”

  此外,记者也采访了多位老人,一位老人告诉记者,老人们都有一些固有的思维,比如说“有房才有家”,如果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买来的房子最后再抵押给银行,这个心理的落差,是需要很大勇气去转变和适应。

  失去独生子女家庭

  “有曾想过,但难过心理关”

  近些年,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失独家庭最大的痛处就是将来如何养老的问题,在大连,这个群体的诉求也引发多方关注,崔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已年近6旬,30年前自己的女儿因为患病去世,这些年,她自己一个人生活。

  崔女士说,他们真是为自己的养老问题犯愁,之前也想过以房养老的模式,圈里人也探讨过很多次了,但是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在心灵深处还有难以消除的伤痛,“这个痛处还需要时间来抚慰,如果用房子来养老,接受起来,还是有难度的。”她说,很多失去孩子的家庭,父母想得开的,经常去外地旅游,努力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快乐一点。

  此外,也有部分家长对以房养老的模式持观望态度,他们不反对这种方式,但是目前在国内,还没有成功的模式可以去借鉴。在山东威海,已经有机构计划拿出批量的房子,专门做失独老人的养老模式。

  观点

  以房养老理念需提前普及

  昨日,记者也探访了多家养老机构以及社区托养机构,他们从专业角度给予了解读。从事养老行业9年的张女士经营一家2000多平方米的养老机构,有床位近百张,她说,以房养老的设想的确挺好,能在经济上保障和改善老人的晚年生活,但是,实行起来太难了,这种理念需要提前普及,“我们曾经跟老人们探讨过以房养老的模式,但是绝大多数老人接受不了,固有观念太强了。 ”

  说法

  以房养老对老人缺乏保障

  针对“以房养老”的问题,北京融商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马文龙律师分析认为,这一模式在目前尚难推行的主要原因是全国没有成功运行案例,而且在法律层面,也缺乏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约束,对老人来说还缺乏保障,需要一些更为具体化的规定。

  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来庆新

  需要迈过三道门槛

  “观念关”

  在观念比较传统的老年人看来,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一套房,死后却成了别人的,心理上恐怕接受不了

  “风险关”

  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难以预测,对银行来说,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不断增大

  “政策关”

  “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牵涉到房地产评估、产权确定、人的寿命预期等诸多因素,没有政府机构从中协调关系和打通环节,恐怕很难实施下去。( 半岛晨报 )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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