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审议通过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2013年09月24日 08:50   来源:广州日报    徐海星 穗府信

  陈建华昨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广州市2014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草案》、《广州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等文件稿。其中,最后一项文件稿还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昨天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财政局编制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稿)》。该实施意见提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补助标准(基准额为3500元/每生·年)补助学校。会议指出,随着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将需要大量的技能人才。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场需要,将广州目前较为紧缺的养老护理、社工、护工等专业纳入扶持专业目录,并适当扩大招生比例,同时,还要加强全科医生、公交司机等人才的培养。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编制的《广州市2014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草案》。经会议讨论,初步确定2014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7项,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分别是: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制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制定《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制定《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制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另外,还有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共14项。会议强调,广州作为特大型城市,要加快地方性法规制定进程。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会议听取了市外经贸局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情况汇报。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有条件的地区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即B2C一般贸易出口)业务。广州市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有关申报程序。下一步,广州还将统筹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银行等单位和部门,对照通知要求,提出配套监管措施和办法,切实推动广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发展。同时,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引导更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会议指出,广州要抓住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契机,为千年商都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市相关部门要借助全市电商协会等组织,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等业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开拓国际市场。(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穗府信)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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