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3日获悉,国家能源局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大唐集团4家能源企业签订了首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共涉及23个项目。这是继北京等6省区市大气治污“地方责任状”出炉之后,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开始在企业层面“落地”。
据了解,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个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国家能源局将累计落实5类127个重大项目,这些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企业申报其它项目,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从2012年年底开始,雾霾天气成为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的“常客”。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4 .6%,超标天数比例为65 .4%,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7%。
环保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北京作为首都,无疑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记者了解到,8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带队研究起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方案》,明确外供电、天然气、清洁油品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任务和涉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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