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社会主义新玉树全面建成之际,总投资6.14亿元的93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已基本完工,为“使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提供强力支撑。
玉树灾后重建全面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使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和省委省政府“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并重,走低碳重建之路”的总体要求,省重建现场指挥部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把灾后重建中生态保护、工程质量、资金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国务院《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将规划区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适度重建区、综合发展区3个区,对各个区域要求按照生态环境的重要程度合理组织重建。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专篇》,上报了《环境保护恢复重建需求计划》并得到支持。组织编报了《重建环境保护规划》,将灾区恢复重建环境监管业务用房、环境应急、环境监管达标建设等内容纳入《重建总体规划》。
93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生态修复工程33项,投资近1.75亿元。根据灾后重建工程进度,将结古镇灾后重建造林绿化分为一期和二期,采取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和义务植树相结合绿化、义务植树绿化三种方式,今年的实际造林绿化面积达到120公顷。二期工程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完成新造林133.43公顷。环境整治工程7项,投资9751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与恢复工程、专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恢复工程,以及环境监测、监察、信息达标建设工程等项目已经完工。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已投入使用,项目及设备都属于全国一流水平。玉树县结古镇地震台,以及州属六县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镇区内18条有安全隐患的泥石流沟得到治理,完成了4段不稳定斜坡及结古寺人工填方高边坡治理工作。在结古镇外围合理确定了4处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就建筑垃圾的运送、倾倒与各施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防止垃圾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作者:辛元戎)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