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就《行政复议法》的执行情况发放了调查问卷。调查显示,70.5%的受调查群众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行政复议制度;遇到行政纠纷后,在复议、诉讼和信访三个可供选择的解决途径中,51%的群众选择了信访,连政府工作人员中也有34.2%选择了信访。
公安、土地、劳动保障类案件占七成以上
据悉,2008年至2012年陕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24件,受理5297件,受理率在90%以上。案件涉及公安类2267件,占37.02%;土地类1361件,占22.22%;劳动保障类795件,占12.98%,合计占到案件总量的七成以上。其中,经行政复议后再到法院起诉的案件约占全部行政复议案件70%。
执法检查组通过对近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发现,许多行政争议的产生都能追溯到行政执法中的细微环节。比如,有的部门在征地审批还未完成情况下,就放任建设单位先行占地,没有合法手续就强行拆迁;有的行政行为缺少依据或依据不规范,仅凭会议纪要或通知等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建议启动省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2012年,渭南、延安两市先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原来由市政府复议机构和市政府部门负责的复议案件,统一由行政复议机构委员会受理,复议委员会由法律专家、政府领导、政府业务骨干组成从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当事人均能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和调解,没有再提起行政诉讼和信访。
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独立,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整合省级行政复议资源,启动省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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