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25日发布消息称,9月份是太原市“营改增”首个纳税申报月,“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申报缴纳税费5917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值税559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327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山西省自8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营改增”政策。根据太原市国税局公布的数据,目前太原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0066户,其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245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8821户。
太原市国税局收入核算处处长杜飞豹表示,“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为太原市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能够为推动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