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4日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月-8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获悉,1月-8月,全省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63.4亿元,同期增长7.6%,其中,全省民生支出420.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1%。
报告指出,海南研究起草《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从财务管理上规范公务接待,省财政共压减3797.6万元行政经费用于民生。其中,6月份省财政按10%比例压减省级预算单位部分公用经费,回收预算资金2846.7万元,已用于中职教育支出;7月份进一步压减部分公用经费950.9万元,用于将重度残疾人生活省财补助标准从现有的每月50元/人提高到每月75元/人。
1月-8月,海南全省民生支出420.5亿元,增长17.1%,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1%。其中,省级已拨付资金45.2亿元大力支持“十大为民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有效促进城乡居民较快增收。
【教育】免除1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报告指出,1月-8月,全省教育支出97亿元,增长29.5%。其中,拨付6.9亿元保障义务教育,免除1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补助16万名贫困寄宿生和民族寄宿班学生生活费,为1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英语磁带,免除8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等。
拨付2亿元,支持新建5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1.5万个;拨付1.4亿元,支持18个市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拨付2.4亿元,全面实现12万中职学生免费教育等。
【医疗】新农合住院报销比达75% 最高支付提高至10万元
全省医疗卫生支出44.6亿元,增长28.5%。其中,拨付14.3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均从不低于每年240元/人提高到每年280元/人,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
新农合参保490.4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全省统一提高至10万元。扩大重大疾病范围,提高24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5.5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以上。
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11类。
【社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万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57%
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亿元,增长8.9%。其中,拨付6.2亿元发放城乡低保,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月330元/人,惠及39.9万人。拨付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3亿元,确保全省52.5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3年月人均标准调增153元,连续第9年提高标准。
拨付1.8亿元,加大就业扶持政策力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截至8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57%。
【保障房】开建保障房2.7套
全省住房保障支出22亿元,增长10.8%。其中,拨付6.4亿元,支持城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公共租赁住房省级补助标准从300元/平方米提高到400元/平方米。
截至7月底,全省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2.7套,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6万套,分配入住1.9万套。(记者 杨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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