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正式对城管委申请的一起拒交车窗抛物罚款案件立案。待事实、程序核准无误后,本案将被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或将面临最高半个月的行政拘留处罚。
武汉自去年10月份开始实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2155件,共有1398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其中已认定有效举报768件,但主动接受处罚的车主只有135位,仍有633位被举报人没接受处罚。
8月下旬,武汉城管委按照法律程序,向首批20个单位或个人邮寄了《强制执行催告书》。9月13日,城管委对5名不认罚的当事人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4人在接受法律宣传教育后主动缴纳了罚款,但仍有1名当事人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处罚。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夏胜表示,法院将对这名当事人依法立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并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如果该当事人仍然拒绝接受处罚,或将被判拒不执行裁定罪。
市城管委相关人士表示,城管部门目前正进一步研究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方案。今后,拒不缴纳车窗抛物罚款的当事人车辆可能无法通过年检,个人信用记录也将受到影响。 (记者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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