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租房补贴昨起开始受理 或需按年龄轮候

2013年09月26日 12:05   来源:广州日报    肖陆军

  今年第三批人才租房补贴昨起开始受理

  今年第三批人才租房补贴昨起开始受理。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截至第三季度末,深圳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所惠及的人数约4.5万人,总金额约1.9亿元。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局于9月3日至9日,对经由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创委、民政局等10个主管部门认定的2297家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进行了公示,其中67家企业因同一企业2个名称、或属烟酒房地产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原因被排除。这样,经公示无异议纳入《深圳市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2013年)》的企业共2230家,至此,市级人才安居试点企业已达到3430家。

  补贴金额如超财政预算

  将采取轮候处理

  因本次受理新增了2230家试点企业,市住建局表示,如果补贴金额超出了今年财政预算金额,将通过轮候方式,按照人才的年龄(出生年月日)轮候排序。

  据市住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市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所惠及的人数约4.5万人,总金额约1.9亿元。从今天至10月31日,该局开展今年第三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网上受理工作,预计本次受理结束后,今年市财政将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共约5亿元,惠及近10万人才。

  记者了解到,本次申请发放租房补贴,申请人的年龄条件以2013年1月1日为判断时点。按现行规定,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员工,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此外,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每月的补贴为200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为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记者肖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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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征集社会意见

  拟放宽人才补贴申请年龄上限

  本报讯 (记者肖陆军、阮元无)《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办法》适度调整了高中初级人才申请安居房补贴的年龄条件,各类人才补贴申请上限分别上调了2~4年。

  《办法》对人才安居房补贴申请手续进行了简化,在领军人才住房补贴材料申请中,签订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合同、租房补贴合同等环节均被取消。而对于高中初级人才申请,申请材料简化为毕业证、学位证;而之前列入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鉴定文件也一并取消。

  《办法》还适度调整了高中初级人才申请安居房补贴的年龄条件,各类人才补贴申请上限分别上调了2~4年。其中,正高级职称由未满46周岁调整为50周岁,副高级职称由41周岁调整为45周岁,博士由未满36周岁调整为38周岁,硕士由未满31周岁调整为33周岁,学士由未满26周岁调整为28周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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