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占道经营罚500元 非机动车道停车罚200元

2013年09月29日 06:53   来源:南国都市报   纪燕玲 严李俐

城西路一家洗车场脏水乱排。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摄

在金盘等路段夜晚夜宵摊点占道时有发生。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摄

  史上最严《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10月1日实施污水横流?占道摆摊?罚!

  被喻为海口史上最严的《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实施,对于有损海口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连日来,南国都市报记者在多条街道开展了走访。

  □南国都市报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严李俐

  现场

  洗车场污水随意流

  地点:城西路洗车场

  时间:9月23日上午9点半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城西路上的一个洗车场,店家在道路与洗车场之间挖了一个小沟,排污沟内已经散发出臭味,沟水混浊不堪。几位经过的路人都捂住口鼻,迅速通过。

  法规解读:

  洗车场污水横流最高罚2000元

  《规定》要求:靠近城市水体或者容易造成城市水体污染的地段、交通要道口及转弯处不得开设专业洗车场。在洗车场作业范围外四周要设置截水沟、设置沉淀池沉淀、收集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导致污水、废油外流的,处四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现场

  占地摆摊随处可见

  地点:解放西路时间:9月24日晚上9点

  日前,龙华区有关部门对解放西上占道经营的情况开展史上最为严厉的整治,整治后的情况如何?记者现场发现,这类情况又死灰复燃。

  9月24日晚上9点,看到有城管巡逻,商贩便立刻收起地摊,等城管离开后又迅速将地摊摆出。原本停放电动车的路段,更是由于占道摆摊更加的拥挤。

  法规解读:

  占道经营最高罚500元

  《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对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工具实施扣押。

  非机动车道停车由交警处罚

  目前罚款不罚分,最高可拖车并处200元罚款

  南国都市报9月28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严李俐)《规定》即将实施,最为市民关注的是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的处罚问题。记者今天了解到,处罚权由城管部门转到交警部门后,占道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并拖车,相比此前单纯的100元罚款,措施更为严厉。据了解,此项违规均罚款不罚分。

  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划定临时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拆除停车设施,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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