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办法 重大环境事件必须2小时内上报

2013年09月30日 09:13   来源:现代快报   

  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小时内报告本地政府和省环保厅,相关部门核实后1小时内报国家环保部;一般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昨天,《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开始公示。根据新《办法》,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要在30日内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以下几类为重大环境事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等等。(安莹)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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