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本月起减免

2013年10月09日 11:46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从10月起,广东省减免、取消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东莞市已有开征有9项,预计这一系列惠民政策每年可为东莞减负约2亿多元。

  国庆节前夕,东莞市物价局向全市各收费单位转发了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根据上述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取消包括户口准迁证费在内的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东莞已开征的收费项目——户口准迁证费、农村承包合同鉴证费、行政执法证费、病残儿医学鉴定费、自学考试准考证费、自学考试审定费等6项收费将一并取消,不再收取。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将免征非机动车牌证费中免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费。

  在降低收费方面,自2013年10月1日起,东莞将降低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110元/人降低为90元/人。

  在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政策上,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在保证足额上缴省级统筹部分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自行决定是否“封顶”征收堤围防护费。

  东莞市物价局测算,东莞全市如贯彻落实上述政策,预计未来每年可实现减负约2亿多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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