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国企高管因涉虚报发票侵吞公款受审

2013年10月09日 17:48   来源:合肥晚报   

  合肥晚报讯 作为一名国企高管,陈某原本仕途一帆风顺。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通过虚报假发票的方式,侵吞国家财物高达75万余元。今天上午10时,陈某因涉嫌贪污罪在包河区法院的法庭上受审。

  陈某,今年41岁,案发前曾是安徽某国有企业办公室主任。据了解,被告人陈某自2006年7月就担任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公司的业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其间,陈某多次从公司财务借款,经业务支出后,尚有部分未使用完。

  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陈某在报销费用过程中,多次虚报假发票,冲销其手中未使用完的公司借款,所报款项累计197280元均被其占为己有。

  2009年3月,被告人陈某和该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商定,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从公司财务账上套取公款550000元。随后,陈某以购买设备、会务费为由,填写了三张发票,金额共计555000元。经张某审批后报销。至2010年3月,陈某多次从财务将该笔现金全部提取完毕。其中,张某分得350000元,而陈某分得205000元。

  检方指控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物达752280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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