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刚刚落幕,重大节假日小车通行附加费退费自然成为广大车主关注的话题。海南省通行附加费退费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底,请车主尽快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办理或登陆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方网站提交申请。
据了解,符合退费条件的7座以下汽油车辆车主可享受一次性退费110元,车主申请退费的钱款将于明年2月底前到账。
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对象包括:本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小客车和长期调驻海南省使用的外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车辆。临时跨行海南省的外省7座以下载客车辆、使用非汽(柴)油动力的车辆以及享受财政支付范畴的行政事业公务车辆不在免征之列。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人提醒,车主可凭有效证件(如行驶证、身份证等)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办理退付手续或登陆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方网站提交申请。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退费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称,2012年已办理汽油小型客车退费且退费资料未变更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请。退费资料需变更或车辆行驶证未在年审有效期内的,只需携带变更后的材料到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临时跨行海南省行驶的外省籍7座以下汽油小客车及享受财政支付范畴的车辆均不予退费。另外,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车主可在缴费时办理免征,或电话预约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
车主可登录www.hnjtgfzjj.cn或致电0898-68606060了解相关情况。(记者 侯小健 特约记者 陈涛)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