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盛路二轻花园小区业主郑先生5月16日向本报反映说,他停放在小区物业指定的街边停车场的一辆皮卡车深夜遭盗,物业公司先是同意补偿,可拖延数月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马上变卦。
郑先生出示了报案书、监控录像视频等材料说,他是二轻花园的业主,去年9月12日晚8时许,他将一辆皮卡小车停放在二轻花园103号铺面前物业指定的停车位上。13日早上去开车时,发现皮卡小车不见了。经海南大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大祥物业公司)二轻花园管理处调看监控录像,发现13日凌晨2时25分,两名陌生男子盗走了皮卡车。他随后向警方报了案,但该案一直未破。因他每辆车每月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90元停车费,而且也是在物业指定处停车并有保安看守,事发后,他找保安查停车记录,并拍摄下对方登记的小车停车时间,却没有小车离开时的记录。后来该记录本不翼而飞,他们怀疑是物业故意毁掉了。
郑先生称,他就此找物业主任讨说法,对方承认物业公司负有一定责任,让他直接去找大祥物业公司老总协商处理此事。他找到对方副总经理王某,对方表示愿意补偿车辆被盗损失。他提出购买小车花了8万多元,要求对方给予原价50%即4万元的补偿,可对方表示最多只能给予3万元补偿。双方协商不下,对方表示在2013年春节前解决此事。可随后他多次找对方协商,对方公司均以相关负责人出差等理由拖延。“没想到拖延到今年3月1日,大祥物业公司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将二轻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移交给另一家物业公司。我再找对方讨要补偿款时,对方立刻变脸要求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这才知道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
当天上午,记者随郑先生去到大祥物业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某称负责处理此事的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外出差,他知道郑先生小车被盗的事情,但此事需要郑先生向他们公司提出书面补偿方案。郑先生表示他早已提交书面补偿方案,陈某同公司副总经理王某通过电话后,称此事双方协商不下,让郑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郑先生离开公司,同时拒绝就此事接受采访。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