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2年底,黑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57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4.87%。目前,哈市60岁以上老人为152.64万,占总人口的15.8%。为掌握未来40年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从2010年8月开始,由副省长孙永波任领导小组组长,省老龄办牵头,联合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联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课题组,围绕当前及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了1个主课题和10个分课题。
历时两年,课题组于2012年底完成研究工作,摸清了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底数,初步研究和探索出我省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提出了较为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
黑龙江人口的老龄化,无论是程度还是速度,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黑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战略成果,并对我省老龄社会未来发展趋势作出几点初步判断。
老龄化进入“加速期”
2010年至2012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71万,平均每年增长35.5万人。
据预测,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19%;204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164万,老龄化水平将达33%以上。
传统养老难以为继
严重少子化现象使“421”、“420”家庭结构模式更具普遍性,也将彻底打破传统家庭四世同堂的“正三角形”结构,并迅速向“421”的“倒三角形”家庭结构演变。
2002年全省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1900所,到2010年底仅有6458所,净减少5642所。2010年全省新生儿数量为27.04万人,根据现有人口政策预测,到2020年前后全省新生儿数量将降至20万以下,预测到2035年前后,独居老人将占老龄人口的50%以上,养老责任和压力逐渐被“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社会养老负担加重
人口总抚养比是反映社会经济负担的一项重要指标。2010年我省总人口抚养比为25.4%,2040年前后,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历史顶峰,人口总抚养比将超过50%,高抚养比造成养老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的总体财政负担加重,总人口负增长与老年人口激增形成双重压力。
“未富先老”特征突出
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万亿元,人均GDP为2.61万元,约合4100美元。而发达国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时,一般人均GDP都在7000-8000美元左右,我国发达省份出现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都在3.5万至5.5万元人民币。所以,我省人口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同时,“人口红利”到2020年前后逐步消失,25—39岁青壮年劳动人口将由2010年的986万人,逐步减少到2025年的630万人以下。
名词解释
总抚养比
在每100人中,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与0—14岁、65岁及以上的非劳动年龄人口之比。抚养比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人口红利
劳动年龄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则负担和供养压力就小,我们称之为“人口红利”。反之,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供养压力增大时,“红利”消失。
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变化是指不同规模家庭和不同类型家庭的增减变化。
随着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已成为主流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