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越权审批发证 “奇葩”许可证难倒多部门

2013年10月11日 17:41   来源:广西新闻网    

  一本超越审批权限、找不到档案且没有批准文号和经办人签名的许可证,“难倒”了一溜部门,由于规划部门对证件合法性没有作出认定,以致持证的一家企业建设1000多平方米建筑并“理直气壮”地合法化,这也给立案拟查处的执法部门出了一道难题。

  违建遭举报

  今年8月中旬,有群众向柳州市鱼峰区执法局举报称,箭盘路东一巷11号的“柳州市郊区东环路球铁合金铸造厂”(以下简称铸造厂)建筑4栋共约4000平方米的建筑,恰好位于东一巷的规划路红线范围内,希望执法部门查处。

  8月21日,记者随鱼峰区执法局前往实地检查。执法部门调查发现,这些建筑高的有7层和6层,最矮的5层,经测量建筑面积共4000多平方米。

  面对调查,该厂出示了一本1994年11月15日由当时的郊区羊角山乡政府审批,许可其建设6层共1000多平方米的建筑、建筑性质注明为“公用”的《村镇建筑工程建筑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以及国土部门于2003年10月核发的13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鱼峰区执法局依法对铸造厂涉嫌的上述违法建筑立案后,就其建筑、《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问题,按程序分别报请柳州市规划局和国土部门进行认定。

  近日,国土部门答复称,土地使用权证系该局核发。而规划部门只对铸造厂无法出示任何相关证照的3700多平方米建筑作出认定,确认其系违法建筑,建议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外,对于《许可证》涉及的1000多平方米建筑的许可事项,未作认定。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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