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0月11日电 (奚婉婷)广东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1日在广州中院开审。据检方指控,吴湛辉涉嫌受贿4970万元人民币,另有3000万元人民币和9200万元港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生于1967年的吴湛辉是广东东莞人,自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任职,从政履历丰富,案发前吴湛辉任中共东莞市委委员、副秘书长。吴湛辉2012年10月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起诉书中显示,吴湛辉涉嫌在任职东莞市环保局期间受贿。检方指控称,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担任广东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某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经营权,多次收受赖某中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970万元。
检方还指出,2006年4月和2011年6月,吴湛辉分别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和7600万元港币,用于购置香港物产;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3000万元人民币给赖某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
在11日的庭审中,吴湛辉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无意见,但希望法院核实具体受贿金额。检方在法庭上建议,吴湛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还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可酌情从轻处罚。当日庭审持续近2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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