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不服10年刑期判决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2013年10月12日 16:24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某不服判12年刑,目前均已提出上诉,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下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昨晚,李某某同案大魏的辩护律师李在珂表示,已经收到两名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大魏和小魏对原审判决结果满意,没有提出上诉。但由于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要有一人上诉,就必须对全案进行审查,因此李在珂与张玉兰律师继续为大魏辩护,而胡娟律师继续为小魏辩护。

  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在李某某提起上诉后,杨女士已明确授权他继续担任其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他将根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证据,制定应对方案,进一步维护杨女士的合法权益。(记者 林靖)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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