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等地将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3年10月14日 09:28   来源:科技日报    

  工信部、财政部等4部委前不久发布了《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显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政策补贴,今年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明后两年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相关部委同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中还明确,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工信部等4部门表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工作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