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公园建设规范>11月实施

2013年10月15日 07:18   来源:深圳晚报   黄明钢

  《综合公园建设规范》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游人数量 配凳子配厕所

  综合公园内应根据游人容量设置一定的休息设施,如园桌、园凳等。这是新近出台的《综合公园建设规范》所规定的,该规范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该规范对公园建设的总体规划、地形水体、园路系统、公园建筑、绿化种植、服务设施等10多项内容作出了规定。

  根据规范规定,公园内的厕所应根据游人容量及其分布密度,合理确定其分布和规模,其服务半径不超过250M,厕所蹲位应按公园游人容量的1.0%~2.0%设置(包括小便斗位数)。厕所内应设置方便儿童及残障人士使用设施。

  综合公园应根据游人容量设置一定数量的休息设施,如园桌、园凳等,园凳的数量宜按游人容量的5%~15%进行设置。同时,公园里的园凳设置应考虑残障人士的需求,其中10%以上的园凳旁应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公园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有山地公园应合理设置登山道。在不破坏自然景观前提下,登山道宽度宜为1.2米~2.5米。

  综合公园的服务建筑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公厕、小卖部、餐厅、茶室(咖啡座)等。但不得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餐厅、旅馆和娱乐性建筑等。

  公园主、次出入口应设导游牌,主、支、小园路分叉处和主要景点、建筑入口处应设置导游指示牌,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段或区域应设警示牌,重点的景点、景区应设置简介(说明)牌。公园内的康体设施应以中小型健身器械为主,不宜开发建设大型机械娱乐项目。(记者 黄明钢)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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