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体建设用地可转让租赁联营合作作价入股

2013年10月16日 22:11   来源:海口晚报    试行

  记者近日随海南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采访团在东方市、三亚采访时了解到,东方市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将土地整合成片,土地租金成倍上涨。三亚市在育才镇试点土地确权中,率先将土地确权与强农惠农政策结合起来,并为下一步推动土地集中流转打好基础。

  东方市新龙镇下通天村,成为东方市土地确权的试点村。这个村农民以前自行开垦荒地占用集体土地现象普遍,一些地块非常细碎化,一小块地分属于几个不同的农户,很难被利用起来,即使出租租金也非常低。东方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后,遵循“尊重历史、奖励开荒、体现公平”原则。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一个方案,所有方案都不一样。方案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并公示。老百姓认可方案后,开始实施。下通天村村民周豪确权后分得的3亩多地,拿到确权证后就都流转出去,租给别人种西瓜地。现在他不仅可以靠地收取租金,在外打工又能挣一笔钱。

  三亚市是农业部2011年确定的第一批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单位。该市在育才镇开展试点。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三亚运用了先进的GPS技术,精确度能达到5公分。经过新一轮测量,育才镇家庭承包面积比199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统计的面积增长了52%。按照标准,农民每亩土地可以得到139.36元的种粮补贴。为做好土地确权工作,三亚开发了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将每个农户地块面积、四至、坐标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后,通过触摸屏就可以查询到每个农户的土地信息,为彻底解决农村因为土地纠纷引发的各种矛盾打下了基础。三亚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劲松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土地的集中流转,达到百姓增产增收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同意已正式出台。该办法规范宅基地、乡镇企业以及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管理,促进村镇建设和发展。严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经营,规范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根据规定,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报请批准后,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主开发经营,或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转让、租赁、联营合作、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用于收益稳定、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的经营性项目,但不得用于住宅建设。(记者 光明)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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