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未来3个月内,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将密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劳务派遣规定等多项条例制度。到明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非公企业职工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80%。
今年是我省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第三年,在经济增速下行的当下,很多人担心收入倍增计划能否如期实现。而收入倍增中,最受关注的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省每年都以超过11%的比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80元,二类地区为1280元,三类地区为1100元。
来自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江苏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50639元,相当于人均每月4220元;私营企业职工为32069元,相当于每月2672元。对照国家提出的上述标准,如以私营企业职工工资40%来测算,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9元,三个档次的最低工资均已达标。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低保金、失业金均挂钩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以此测算40%的最低工资标准,则要达到1688元,即便省内一类地区,都没有达到目标,还有不小的涨薪空间。
而在实际生活中,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收入水平高出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引导大部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实现国家提出的“两个同步”,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顾潮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挥工资调控的手段主要有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手段。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刚性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作用,其增幅与工资指导线还是企业工资协商、来年工资调整的重要参考,具有一定的导向性。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和创新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
对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工资增长的作用正越来越明显。今年我省50人以上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已逾九成。非公企业、中小企业是我省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领域。据省总工会统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数已有30.85万家,覆盖1430.37万职工,占已建工会企业的75%左右,居全国前列。
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每年涨薪的愿望便能实现。即便一些已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也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代表不会谈”的现象。扬州文体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全国闻名。因为谈判,当地文体行业的员工流动率从9年前的30%以上,降到现在的3%。即便这样,在谈判中资强劳弱的现象仍存在。奥力克斯体育用品公司负责人仇勇就坦言,在工资协商谈判不能达成一致时,老板还是占据主动。
为激发老板工资谈判的内在需求,省总工会今年9月出台制度,通过减少自上而下的考核,改进服务,激励老板主动谈判。各级工会持续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参考;主动联络和协调人社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议定和参与发布本地区工资增长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基本参照,对协商中不执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企业,督促其向职代会作出说明。
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说,工资协商不仅增加了员工工资,减少了社会矛盾,但最重要的是对劳资双方对平等地位的认同,从某种程度上说,话语权比加薪更重要。
对中小企业的劳动者来说,通过工资协商提高薪酬还远远不够。不少专家认为,“中小企业被称为就业蓄水池,其最大的贡献是就业,对社会稳定重要但盈利能力小,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和大企业的要求一样,如果再要求像大企业那样给员工加薪,企业会不堪重负,建议改革顶层设计,对中小企业‘化税为薪’,通过细化制度,让减少的税收反哺为员工的加薪。”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