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昌都建立农村公路项目库 过半数寺庙公路通达

2013年10月17日 16:39   来源:西藏新闻网   闫党恩 陈曦

  “远在阿里,苦在那曲,险在昌都。”这是过去人们对昌都的印象,也是昌都交通不便的真实写照。“如今,昌都的山还是那么高,水还是那么深,但路比以前平坦了。”这是现在人们对昌都交通的评价。

  近两年来,昌都地区按照“提升国道、打通乡村、发展航空、争取铁路”的交通发展战略,认真实施通达工程,扩展农村公路的覆盖面,提升通行能力,尽快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初步缓解了交通瓶颈制约。

  创新观念跑项目

  昌都地处藏、川、滇、青四省区中心的区位优势,需要强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来支撑。“我们和周边的云南迪庆、四川甘孜等地形地貌基本相同,但交通发展水平相距甚远,主要是建设投入不够,项目建设没跟上。”昌都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泽仁俊美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为使“十二五”规划项目早日落地,昌都地区交通运输局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主动跑办重大项目,加大项目的跟踪、衔接力度。地区主要领导和交通运输局领导多次前往北京、拉萨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衔接项目,并安排专人进一步协调和落实项目。2012—2013年共落实571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6亿元,投资总额走在七个地市前列。

  根据昌都地委、行署“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昌都地区交通运输局创新观念,做好项目储备。截至目前,“十二五”规划内的项目全部完成了审查工作,建立了农村公路项目库,储备项目296个,估算投资约260亿元,为下一步衔接落实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科学管理建项目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昌都高度重视项目管理,交通运输局局长负总责,每名局领导分管两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对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全方位检查和指导,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为圆满完成农村公路的建设任务,昌都地区交通运输局实行项目进度倒排工期制,将每月完成的投资任务上墙,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督促各项目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11个县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地位,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两年来,昌都地区通车里程达到12399.6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79.5公里,占总里程的81.29%;农村公路共有新续建项目536个,总投资4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1倍;昌都地区11个县、138个乡镇、1142个行政村中实现8个县、36个乡镇通畅,实现11个县、136个乡镇、1017个建制村公路通达;昌都地区518座依法登记的寺庙,已实现通达262个,通达率为50.57%。

  多措并举助发展

  农村公路项目多,建设任务重,昌都地区交通运输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主动与内地交通行业部门联手,引进技术人才,加强项目管理,大大提高公路项目建设水平。每半年定期召开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调度会,及时总结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作出全面的安排部署,确保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中,他们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有序参与。两年来,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从9000万元增加到17043万元,增长了89.4%。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打造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着力构建行业和谐稳定发展。两年来,昌都地区已建成一级客运站1座,升级改造二级客运站1座,新建、改建县级客运站8座,新建农村客运停靠点16座。

  农村交通建设给老百姓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家住317国道旁的昌都县如意乡76岁老人扎西说:“以前,昌都没有一条公路,各种物资全靠人背畜驮和溜索运输,现在路好了,各种汽车也多起来,出行也方便多了,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

(责任编辑:石兰)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