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千万资金补助农村公路 提前实现国定标准

2013年06月21日 09:37   来源:西海都市报   马智尧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地方财政补助力度,2013年、2014年累计补助资金达到1160.316万元,提前两年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7351”的标准。

  海北州农村公路建设中,除了对通乡通畅、通乡通达、县乡路网连接、便民桥梁等工程由省上全额补助,对通村通畅工程,省上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资金由各县财政补助,提高通村公路建设标准。根据海北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全州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意见,各县级财政在保证足额到位规定县级配套部分的基础上,补足差额部分。2015年起,在足额配套国家标准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各县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的补充及养护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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