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适时公布交通违法高发地点 政协委员质疑交通罚没存在不合理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张其明)省政协委员赖剑煌在今年两会期间提案《加强对交通罚款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广州市政府日前答复称,如条件成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时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次数较多的地点或项目。
赖剑煌在提案中指出,去年广州财政增长最快的一项是“罚没收入”,金额是24.5亿元,增长了28.1%,特别是去年交通罚没收入有8亿元之多,占全市行政罚没收入的1/3。换句话说,过去一年,市民手中的莫名其妙的交通罚单明显多了起来。
他举例说,海珠区樱花街一个断头小巷,市民历来停汽车没事,创卫运动来了,交警在没有任何警告就开始发罚单,一位车主出差4天,回来收到4张罚单;一些没有红绿灯的直行道,宽敞好走但限速过低,如新滘西路、科韵路等设置60公里的限速,大学城外环道路设置50公里的限速。
赖剑煌说自己在2012年广东“两会”上已经提出科学限速的提案,虽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真回复,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改正。
他建议,利用交通罚没资金,尽快建立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免费为市民服务,一旦车辆违章,应该尽快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通知违章车主;建议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不允许停车的路段,将路基边沿涂上黄油漆或其他颜色;对罚款点或项目做好统计分析,对同类项目或同一地点罚款次数过多的现象,分析合理性,不合理的及时自查纠正;每月向社会公布交通罚款次数发生最多的50个地点或项目、罚款次数、罚款金额。
广州市政府答复说,目前,广州按照规定通过邮寄方式向车主送达《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市网上车管所目前正在绑定交通违法微信告知功能,该功能可将交通违法信息及时通过手机告之车主。
答复说,我国对道路禁止车辆停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有明确规定,广州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不宜参照外国的做法,而应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此外,交警支队已建立电子警察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运行信息进行统计,对产生交通违法行为过多的地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发现存在不合理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
答复说,广州市公安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可行性及具体运作问题,如条件成熟,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时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次数较多的地点或项目。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