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20个政府规章 本报讯 (记者徐一斐)昨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2014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草案共包含20项立法项目,其中正式项目10项,预备项目9项。10月31日前,公众可对初步拟定的立法计划提出意见,也可另行提出立法项目的建议。
其中力争2014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有10项。包括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定、广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规定、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办法等。此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起草广州市政府公房管理规定,广州市建委起草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需要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有9项。广州市民政局将起草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市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起草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将得到修订。还包括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广州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管办法等。
公众意见建议提交途径:
1.登录市法制办网站(http://www.gzlo.gov.cn)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3.传真:83125287
4.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