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江苏通报了今年秋收秸秆焚烧“第一把火”,这把火烧在淮安的白马湖农场,焚烧面积达3000平方米。为何在有关部门三番五次严令禁止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秸秆焚烧?这么多年来,秸秆焚烧为何屡禁不止?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跟随省环保厅前往淮安了解情况,却发现一个尴尬的现实:淮安当地环保部门对点起“第一把火”的这家农场,目前只能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一把火”只罚了100元
在10月14日全省召开的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曾表示,将严抓“第一把火”,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而就在第二天,“第一把火”就出现了。对于这把火,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呢?
淮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高文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发现“第一把火”后,调查组成员立即叫停秸秆焚烧,并对放火当事人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为100元。
全省秋季“第一把火”,罚款金额竟然只有100元?对于这个事实,高文学也面露难色,“因为根据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秸秆焚烧的情况,只能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最高也就罚200元。”
100元,普通人都不会太在意,对于白马湖农场所属的江苏农垦集团来说,更是“九牛一毛”。现代快报记者查询资料获悉,江苏农垦集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2012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6.26亿元,垦区实现营业收入319.60亿元。区区100元的罚款,实在不值一提。
“我们环保局无权对农场负责人进行问责,不像今年夏天,可以直接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负责人进行停职处理。不过,这‘第一把火’确实需要严肃处理,因此我们已经向省厅建议,希望能对企业负责人问责。”高文学说。
秸秆禁焚只能靠行政严压
在淮安的一处农田,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地里的作物还没有完全成熟,依然带着青色。据了解,秋季农作物一般都是从北向南收割,秸秆焚烧也是由北向南蔓延。目前江苏省内除了徐州,其余大部分地区还未开镰。“估计再过10天才到大规模收割阶段。”
但从南京前往淮安的高速公路沿途,现代快报记者还是看到了不少秸秆焚烧点。在宁连高速天长段943出口处,路边的农田早已完成收割,地里明显经过了焚烧,一片黑色灰烬。
淮安市清浦区环境监察局书记刘鹏告诉记者,秸秆禁焚现在基本只能靠行政手段“压”,“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基本不会处罚农民,而是问责相关负责人。”
从去年开始,清浦区环保部门各领导包括乡政府负责人,都缴纳了一定的”禁焚保证金“,发现一次焚烧秸秆,就要扣500块钱,刘鹏自己就交了4000元保证金。
“为了不出现秸秆焚烧,我们尽量保证每一块田都有人查,晚上都有人去蹲点。”刘鹏说。
除了焚烧,收割后产生的秸秆还能怎么处理?记者了解到,除了还田,秸秆的综合利用方式很多,最简单的就是用作燃料发电。
然而,实际操作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据介绍,淮安每年秋季能产生约110万吨秸秆,而全淮安只有一家秸秆电厂,一年只能收40万吨秸秆。
其余的综合利用途径,例如用秸秆做培养基种植蘑菇,实际参与的农民不到10%。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