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力度空前 秸秆焚烧火点数下降超六成

2013年06月19日 06:51   来源:新华日报   杭春燕

  6月17日下午,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就连续大面积秸秆焚烧问题约谈了淮安市淮安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这是我省首次因秸秆焚烧问题对地方政府启动约谈。今夏,在强有力的管控下,我省秸秆禁烧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7日,卫星遥感监测我省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21个,比去年同期的326个下降了62.9%,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南京、无锡、连云港、扬州四市,卫星遥感和巡查未发现火点,空气质量也比去年同期明显好转,5月25日-6月15日PM10的平均数值同比下降了31.7%。

  从5月25日起,省环保厅即派出13个小组,连续20天深入各地开展巡查。同时,对卫星遥感监测或现场巡查发现的火点情况进行每日统计,并报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火点,直接通报省辖市政府和环保局。对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或者连片5个以上火点并造成大面积烟雾的情况,直接通报省辖市市长。截至目前,已通报相关省辖市市长17次。

  应急预警在今夏得到进一步加强。6月10日晚,省环保厅监测到南京等地PM2.5浓度突然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气象部门联合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巡查人员连夜排查,查明短时浓度异常原因;立即通报淮安、泰州等地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严防严控,并要求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保证禁烧效果,江苏还强化了对相关地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5月29日,省环保厅在巡查中发现了全省第一起火点,立即对所在地苏州吴中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要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对秸秆禁烧不力的责任人也及时处理。截至目前,苏州吴中区对甪直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南通如皋市要求石庄镇、长江镇、江安镇主要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责成三镇党委对火点所在村支书作免职处理;盐城大丰市对刘庄镇分管领导实施了停职处理;淮安盱眙县要求火点所在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镇长全县通报批评,火点所在村支书停职,扣除保证金2000元;淮安区马甸镇镇长已停职,党政主要负责人罚款1万元,分管负责人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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