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以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走低,已全面进入枯水期。长江海事部门严查船舶“超吃水”“超载”航行,对瞒报或谎报吃水的船舶实施“三个一律”处罚措施,严防船舶搁浅事故发生。
十月份以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走低。10月22日8点,长江中游宜昌、沙市、城陵矶、汉口水位已分别跌至0.68米、-0.51米、4.06米、3.32米,较10月1日分别下降了1.93米、3.41米、6.52米、6.03米,创今年入秋以来最低,岳阳到武汉段日均下降幅度达30厘米。
由于长江水位下降较快,航道变浅变窄,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少数船舶受利益驱使,瞒报船舶吃水、超载超吃水航行,易造成搁浅等事故。上周,长江武汉、九江水域各发生一起船舶搁浅险情,尤其是10月18日,一艘岳阳至上海装载8000吨黄砂的船舶,申报吃水4.5米,实际吃水达6.8米,航行至湖北嘉鱼水道时搁浅。目前,该船正在接受海事部门处理。
长江海事局王茹军局长表示,为应对长江水位持续下降,防止船舶搁浅事故发生,海事部门将严格按照长江航道局每周公布的航道维护尺度预报办理船舶出港签证,要求船舶留足富余水深(危险品船舶留足0.3米,其他船舶留足0.2米),不超吃水航行。
同时,海事部门加大对船舶吃水的核查力度,对瞒报或谎报吃水的船舶实施“三个一律”的处罚,即一律不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一律纳入船舶“黑名单”,实行到港必查和办理出港签证前现场核查;代理人代理签证的一律取消代理资格。同时,严查“超吃水”航行的船舶,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违法船舶和责任船员,对船舶按标准进行处罚,并对责任船员暂扣船员适任证书3个月;对因“超吃水”在航道内发生搁浅事故的船舶,按标准严格处罚,并对责任船员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
王茹军说,长江海事部门将根据水位变化和航道情况,适时启动对通过长江中游船舶的分段签证管控措施,并在荆江两端的宜昌港、城陵矶港设置船舶过驳转载基地,严防船舶“超吃水”。(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