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休闲船舶须为游客买意外险 夜间禁止载客航行

2013年06月14日 07:57   来源:晶报   吴欣 邹玮

  深圳拟出台办法将私营海上休闲游船纳入管理,

  “海上皇宫”不在管理范围内

深圳东部海滨,一辆私人游船在岸边静待游客。目前,这些游船均属于无证经营。

  去年12月22日,深圳一公司组织员工到溪涌游玩,团员们在乘坐私家皮划艇出海时天气突变,其中两人失踪,两天后香港水警终将两人从水中救出。这一现实版的“奇幻漂流”事件也引发民众对于“私家休闲船舶缺乏管理”这一问题的关注。近日,市法制办就《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意味着深圳海域多如牛毛的休闲船舶将被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仅要必须进行工商登记,还要在相关部门备案,还要购买旅客人身伤亡意外责任保险和船舶的第三者责任险。

  记者注意到,由于《办法》规定的休闲船舶,是指核定载客量在12人以下的休闲旅游船舶和休闲渔业船舶,因此引人关注的类似“海上皇宫”这样的大型渔排并未纳入管理范围。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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