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先缴后补”的方式直接补贴给个人。
社保补贴的范围:灵活就业的“4045”(是指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原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和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原国有企业下岗男职工)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下岗家庭成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的期限:以初次核定参保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四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给予享受不超过五年的补贴。
社保补贴的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27.77元(3933元/年) ;医疗保险补贴按4.2%缴费比例计算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4.72元(1377元/年),按8%缴费比例计算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3.89元(1967元/年)。
社保补贴的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区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批拨付。 (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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