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意见》,民政部门已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调整了医保参保档次,由最低档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最高档次每人每年1130元。从明年开始,上述“五类”特殊困难人员住院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将达96%。
根据《意见》,民政部门还提高了老年人和“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救助标准。其中,老年人的低保救助标准由高于低保标准10%提高至30%;“三无”人员由高于低保标准50%提高至100%。同时,还降低了患癌症等20种大病患者及“失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员低保申请准入门槛,其收入按低保标准的50%扣减。目前,约4万名困难群众受益,每月新增救助金支出近500万元。
此外,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救助报销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提高,经医保报销后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2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80%。为了让困难群众尽早受益,此政策执行时间提前到今年1月。目前,市人力社保局正在紧锣密鼓开发调整新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确保11月1日新系统上线与各医院联网实行新政策,困难群众刷卡即可按新政策报销;对今年1月至10月按原政策报销的困难群众,社保部门将尽快统计这部分人员信息和金额,并将新的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