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7元 同比增10%

2013年10月25日 17:33   来源:江西日报   

  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公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7元,同比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6664元,同比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1%。

  江西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分析,宏观经济企稳回升,是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我省主要指标增速普遍回升,城镇就业继续扩大,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市场信心增强,社会预期向好,支撑了居民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数据显示,1至9月份,全省城镇居民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1.8%,达到11299元;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10.2%、12.1%。农民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16.6%、25.7%。今年,我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幅达到13%;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0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20元,达到240元;农民人均获得政策性补贴增长20%。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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