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个体养老保险缴费10月31日截止

2013年10月29日 17:01   来源:拉萨晚报   王小涛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拉萨市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8640元,缴费工作将于本月31日截止,但目前仍有少许应缴没缴的个人。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逾期不缴者,该局将视其为自动放弃今年的缴费。

  逾期不缴视为放弃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参保和已经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都要在10月31日之前将养老保险费8640元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并确保银行存折(卡)中金额在8640元以上,“卡里的存款最好在8700元以上,如果存款金额刚好为8640元,而如果再遇银行扣些诸如手续费等费用后,则存款金额就会低于8640元,因此,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或者存款金额不足,造成银行代扣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同时,超过本月31日未缴纳费用的,也将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该负责人说。据了解,个体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应书面通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相应手续,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保留并继续计息。继续缴费后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前后合并计算,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可以了。”该负责人说。另外,该负责人还提醒各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需前往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核定养老保险缴费。

  关系转移很简单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如果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往内地转养老保险关系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转移关系所需手续很简单,出具单位的离职证明,再填写市社保中心的转移申请,之后,社保部门将为其出具缴费证明等。”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