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北京市多部门已联合出台政策,对北京市户籍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基本药物免费制度。
北京市卫生局与首都综治办等联合制定《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经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若自愿接受社区服务管理和免费基本药品服务,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档案,领取门诊免费治疗手册,确定一所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持免费治疗手册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免费服用相应基本药品。
《办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的种类是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北京市卫生局介绍,上述政策将覆盖患者约6万余人。
免费药物目录是如何确定的?记者了解到,由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首都综治办等部门,共同组织医学专家、药学专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代表,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按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简易方便、市场保障供应等原则遴选免费基本药品。这一制度是为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社会功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发生。(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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