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月起取消

2013年10月30日 14:31   来源:新安晚报   

  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11月1日起将正式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从11月1日起,取消314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据了解,我省此次将取消的收费共有十项,分别是: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价格信息服务收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收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费,行政执法资格收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费,业余大学安徽分校学杂费,安徽足球学校学费、住宿费和安庆市继续教育培训费,安庆市培训收费。

  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继续收费。百姓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江文澜记者项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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