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费流向成谜:两级财政都说没收到

2013年10月30日 18:21   来源:齐鲁晚报    戚云雷

济南泉城路商业街从2002年就开始收停车费。  本报见习记者 戚云雷 摄

29日,济南市环山路两侧停满了车,10月9日这些车位开始收费。        

  本报见习记者 戚云雷 摄

  29日,本报以《街道划车位,为啥劳务公司收费》为题,报道了济南市路内停车收费乱象。停车收费的主体是谁?收费是否需要征求社会意见?收费又将作何用途?对此,本报记者再次询问相关部门,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业内人士表示,济南市有望成立专门机构,明确监管主体。

  标准之乱: 同是办月票停车 两路段差50元

  29日上午,济南环山路两侧,停车位标线鲜明,想要停车的车主已经很难找到一个车位。和华信路上的情况类似,最近环山路沿线的停车位附近,也已经有收费员开始收费。

  但和华信路不同的是,环山路的停车收费标准略低。两个路段都可以办理月票,华信路上的停车月票价格是200元,而环山路的月票是150元。“办了月票,这个车位就是你的了,别人就不能停了。”一位收费员对记者说。

  环山路共划定了160个停车位,现有六七个收费员进行管理,以每小时2元的价格进行收费。“以前环山路上车停得很乱,在附近写字楼工作的人经常把车在这里停一整天。收费就是为了约束车主的行为,加强道路管理。”收费员说。

  在济南泉城路商业街,道路北侧的人行道上用白线划了停车位。停车位收费的范围从泉城路东端一直延伸到西端,在芙蓉街西侧、泉城路商业街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对面的一个胡同里也有收费的停车位。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收费管理员,穿着统一的制服,背后写着“泊车管理”的字样。

  一位路内车位收费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时间段为早上8点到晚上9点,每小时2元,不办理月票。“这里是商业街,晚上一般就没什么人停车了”,因此晚上9点收费员下班之后就不再收费,但如果第二天早上来还有车停在那里,就一次性收5块钱。随后,该收费员指引记者看了路边立着的停车收费指示牌。

  主体之杂: 有来自管委会的 还有来自劳务公司的

  此前记者调查的济南市华信路的一处路内停车位,具体收费由东风街道办外包给了“东风飞翔劳务服务中心”。

  与此不同,济南环山路是由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环山小区管理处进行管理和收费的。“从10月9日开始实施收费的,停车位是历下交警划定的,我们依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不光环山路,文化东路街道办辖区内的山师东路也要规划停车位、进行收费了。”一位马姓工作人员说。 

  济南泉城路上的停车位收费员开具的发票上盖的是“济南市泉城路商业街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机动车停车场专用章,该收费员称,他们属于泉城路管委会,这些停车位也都是交警部门划定的。

  据泉城路管委会物业部的工作人员介绍,泉城路商业街停车收费从2002年就开始了,为了解决该路段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完全是由管委会进行收费管理,交警部门并不介入。因为是历下区政府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所以收费是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的。

  近几天,记者走访济南历城区、历下区、市中区多个路边停车点,收费主体依然有多个部门,有的表示要“交给派出所”,有的说“交给交警队”,还有不少笼统地说“上交政府”。 

  管理之缺: 税务只管开发票 物价只查超标收费

  济南市历城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华信路等路段提供的停车收费发票是正规发票,“发票是从我们这里领取的,没有任何问题,发票的领取人是东风飞翔劳务服务中心。但是这项收费合不合理、收费的上交程序不归我们管。”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规收费行为,物价局稽查部门有权依法处罚,但仅限于价格问题。”根据政府价目名录规定,在公共停车场停车,8:00至20:00每小时收取2元停车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要提供正规发票。“只要符合这个规定,就没有问题。以每月200元办理月票来算,没有超过每小时2元的规定价格,所以在物价方面是允许的。”

  省政协常委邓相超认为,规范停车秩序,停车收费的办法不是根本的解决途径,重点是通过规划和建设,为更多的车辆找到立身之地。在收费上,市民应有充分的知情权,收费行为应接受群众监督。

  流向之谜: 两级财政都说 没收到停车费

  在收费去向的问题上,济南市多家收费单位都给出了一致的答复:“上交财政。”

  “目前泉城路商业街有400多停车位,收费员50人左右,工资从停车收费里扣除,其他的都上交财政,如果有其他花费需要通过程序向上级财政提出申请。”泉城路管委会物业部的工作人员说。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吴玉军在回应华信路划车位收费一事时明确告诉记者,“我们的发票都是正规的,收费所得除了必要的开支外都上交财政,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历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的张主任却回应称:“历城区财政局从来没有收取过道路停车位的费用,也不清楚街道办事处划定停车位收费的事情。”

  对此,济南市财政局方面也表示,济南市的道路停车收费所得没有上交到财政局。

  至于济南市环山路上的上述停车位收费,历下区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的张科长表示,环山小区管理处已经对停车位收费一事进行了汇报,收取的停车费会以非税收入的名义先上交财政局,然后再上交国库。“收支完全是两条线,所有收入全部上交国库,收费人员工资等支出则通过财政预算进行拨款。”张科长介绍。

  财政局是否已经收到相关钱款了呢?张科长说,因为环山路的停车收费刚实施不久,所收停车费目前还没有上交到财政局。

  监督之困: 道路泊车位收费 应用于公共交通

  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底,济南市机动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140万辆。根据此前相关部门统计,济南市停车位缺口达50万个。在停车紧张的现实之下,随着路内停车位的不断增多,这项收费也十分可观。此前接受采访的收费单位中,有些称要扣除必要成本,有些称上交财政,这笔钱究竟该怎么花?

  记者查询发现,《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场(所)管理应当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收费用途。第十四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性收入,应当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根据上述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性收入应该统一收费用途,专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及设施建设。

  “现在收费主体这么乱,这钱怎么收、是否上交财政都没法监督,真是应该加强监管了!”一位车主说。

  山东交通学院现代交通研究所所长蔡志理认为,无论是哪个部门收费,这些费用都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专款专用。而要保障专款专用,需要相关法规的完善,出台相关细则和解释。这样的收益应该用来补贴停车场建设,并增加对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投入。

  规范之方: 将成立停车办 专门监管收费

  “之所以出现收费价格不一的情况,就是因为收费主体没有统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现行《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经营管理本辖区道路停车泊位。然而事实上,在停车管理上,济南市并没有形成合力,造成各个单位“各干各的”。

  据可靠消息,在条例出台之后,济南市有望针对停车收费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管,相关部门正在为济南市停车办筹建做准备,以期理顺管理体制。

  山东交通学院现代交通研究所所长蔡志理认为,法规明确将经营权与管理权分开,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由交警部门施划合理的停车位,政府负责经营,可以做到多个部门相互制约,避免以往条块分隔容易出现的利益漏洞,但济南要彻底改变停车收费乱的现象尚需时日。

  阶梯收费喊了半年 至今仍无时间表

  本报见习记者 戚云雷 韩笑

  本报记者 董钊                 

  《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根据停车场所处的区域、车流量、停车状况等,将全市停车场划分为三类,推广实行停车场差别收费。

  机动车停车场(所)根据类别和停放时间实行差别、累进递增收费。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财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然而,时过半年,济南市的停车收费新模式仍然未见动静。记者发现,现有的停车场和道路泊车位收费标准多按照老办法,白天和晚上收费不同,不同车型有所差异,但是在不同区域之间很少有差别,繁华路段一般不会收费更高,人流、车流少的路段也多不会低于标准收取。

  泉城路管委会物业部的工作人员说,只是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过,并没有实行过,“如果按照阶梯收费的标准,泉城路应该属于A区,1小时5块钱,但实际一直按每小时2元收费。”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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