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新闻媒体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纳入奖励范畴

2013年10月31日 16:01   来源:湖南日报    龙文泱

  昨天,长沙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宣布,新的《长沙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6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举报范围从只对处以行政(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扩大到只要核实存在违法行为就可奖励,并将新闻媒体的举报也纳入奖励范畴;奖励金额由原来的最高3万元提高到6万元。《办法》规定,14大内容纳入有奖举报,包括种植、养殖、屠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涵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产品行业。其中,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禁物质、假劣物质等,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私屠滥宰、经营使用来源不明或无标签标识的食用油、制售“地沟油”冒充食用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均以单条目形式重点提出。(记者 龙文泱)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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