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出台《格尔木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着力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谋划通过三年及更长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建立商标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模式,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格尔木市将重点依托盐湖化工、太阳能光伏、昆仑玉加工等特色产业基地,不断拓展和提升地方产品品牌;同时,依托枸杞种植、特色牛羊肉加工、马铃薯种植、蔬菜种植等优势农牧业,鼓励发展服务业商标品牌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并重点培育旅游、商贸、餐饮、文化、房地产等方面的服务业商标品牌。 《意见》决定,对新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成功注册特色农畜产品商标的企业或个人每件商标一次性奖励1000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