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新建标准出炉

2013年11月01日 11:21   来源:重庆晨报   

 

  重庆办好22件民生实事中,“建设240个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是第十二项任务。为便于社会公众特别是政策受益群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积极参与政策实施,保障合法权益,昨日,市商委针对“建设240个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有关问题作了相关解读。

  收集群众意见1.4万条

  市商委介绍,近年来,全市支持创建的国家级、市级商业示范社区分别为16个、85个,建成50个社区便民商圈,改造和新建了461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新建了251个社区直销菜店(点)、570个规范化早餐店、5240个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2000个以社区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洗衣、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等业态为主的规范化商业网点。

  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小区特别是新建小区出现了老百姓日常消费不便的问题。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我市提出,三年内在主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新建小区及消费不便的已建成小区,建设240个便民商业设施,其中,建设70个社区便民商圈、60个社区综合超市和标准化菜市场、110个社区便民店。

  市商委、市财政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的通知》,确定2013年在主城区建设21个社便民商圈和163个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其中,社区综合超市14个、菜市场14个、社区便民店135个。截至目前,已建成9个社区综合超市和6个菜市场。

  近期,市商委通过96980家政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以电话、网络、信函的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截至目前,共收集群众反馈意见1.4万余条。

  市商委介绍,根据调研结果,如何确认“消费不便区域”有一定的标准,菜市场、肉店等便民商业设施具体建在哪里,也需符合相关条件。

  企业参与建设将获补贴

  市商委表示,欢迎商贸企业参与主城区消费不便小区的便民商业建设,但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

  首先,企业各种经营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其次是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近三年无质量事故和违法记录;第三是愿意与当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签订经营三年以上、食品安全、服务规范的承诺书;再有就是愿意在规定的消费不便区域内开办群众需要的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另外,企业还需具备与其经营相适应的条件,如,社区综合超市、社区直销店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能力。不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和其他经营实体,只要符合上述基本条件,都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商贸部门申请。

  同时,经市商委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还确定了对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补贴标准。市商委介绍,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的具体补贴标准是:标准化菜市场每个20万元,社区综合超市每个10万元,社区便民商圈、社区便民店每个5万元。

  此外,主城各区还要按市、区1:1的总比例配套支持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加大对配置经营微利的、必备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和发展社区电子商务,用连锁经营方式加大对现有便民商业门店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对市场机制难以引入、经营微利的社区商业服务项目给予倾斜扶持,帮助企业解决入驻初期居民入住率低造成的经营困难,切实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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