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大幅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2013年11月01日 09:33   来源:南方日报   

  核心摘要:(记者/雷雨 通讯员/粤教宣)昨日,珠三角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现场会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在惠州召开,副省长陈云贤出席。为加快广东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昨日的会议还宣布,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投入2.1亿元,设立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专项奖励资金,奖励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昨日,珠三角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现场会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在惠州召开,副省长陈云贤出席。笔者从会上获悉,广东正着手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明年大幅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今后3年内,省财政将掏出2.1亿元奖励资金,推进珠三角9市实现教育现代化。

  “今年我省将全面清理整顿省级专项资金,明年还会作大的调整。”昨天的会议上,省财政厅副厅长沈梅红透露了广东的清理整顿思路:明年起,我省大量专项资金会调整、合并,“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而在大幅压缩的同时,将进一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

  笔者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我省争取在2017年底前,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35.7%提高到60%或以上。

  笔者从昨日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8个区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占珠三角9市50个县(市、区)的36%,其中,深圳、佛山两市已率先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为加快广东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昨日的会议还宣布,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投入2.1亿元,设立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专项奖励资金,奖励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据沈梅红透露,对通过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地级已上市,省财政厅、教育厅按照验收先后顺序拨付争先奖励资金。其中,2013年通过督导验收,每市奖励4000万元;对2014年通过督导验收的,每市奖励3000万元;2015年通过督导验收的,每市奖励2000万元。2016年以后通过督导验收的不予奖励。

  根据我省要求,争先奖励资金重点安排用于奖励所属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福利、中小学和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和个人奖励,也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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