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4日下午通过《办法》,规定包括学校体育馆在内的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定时向社会开放。
根据当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送审稿)》,(非学校场地)公共体育设施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每天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2小时,并且对老年人、伤残人士实行五折优惠开放,对低保对象、学生等群体凭证六折优惠,对学生集体用场实行成本价或五折优惠开放。同时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优惠力度将逐年递增。
《办法》还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也应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时段与向社会开放时段错开。开放时间方面,周一至周五学生离校后,每天向社会开放不少于2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学生正常住宿期间,可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作为财政保障措施,各级财政应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予以支持。无区属公共体育场馆的区、县级市政府,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非公共体育场馆购买服务时段。
据测算,市属场馆免费和优惠时段增加,将令市、区两级公共体育场馆收入减少10%至15%,为此政府财政将每年补贴市属场馆1500万元至2250万元人民币,区属场馆补贴1300万元至1950万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