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停止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

2013年11月05日 10:32   来源:新安晚报   郁宗菊

  日前,省发改委召开全省发改系统工作电视电话会,贯彻中央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定。会议明确,立即停止审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进一步做好清理自查和整改工作。

  新安晚报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9月份,省委省政府就专门下文,规范楼堂馆所的建设和管理。文件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文件下发之后,我省各地也进行了相应的自查和清查工作。在这次电视电话会上,省发改委也通报了我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检查情况。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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