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好,还要落地早。中央新近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包括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出一揽子外贸便利化措施……每次出台,都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期盼。但“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好政策在地方执行得好不好?基层群众是否已经享受到政策红利?他们还有怎样的期许?本版今起推出系列调查。
● 说政策
截至今年10月,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了120个试点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这一标准,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 看落实
从江苏南京江宁区中心出发,经过约40分钟的车程,便来到了江宁街道司家社区。居民贾连英一家五口就住在这里。从2011年11月至今,才50岁出头的她不幸患上肺癌已有将近两年时间。
和想象中可能出现的愁云惨雾并不太一样。走进家里,地板及桌面擦得整洁干净,淡黄色的墙砖衬托得屋内很是明亮,门上两年前娶儿媳妇时贴上的“喜”字如新,贾连英微笑着起身打招呼,精神状态和气色看起来不错。
“你不知道,当时就像晴天霹雳,我们腿都软了!”家里的男主人胡兴忠告诉记者,自己原先搞个土建筑队,一年能挣个8万左右,儿子在村口开了个装潢材料店,一年也能挣个5万元。眼看着小孙子快出生了,安稳平静的日子却因妻子患病打破了。
经过检查,贾连英的身体不适合做手术,要依靠药物、打针及放化疗进行治疗。仅仅治疗药物“特罗凯”每月就要1.7万元。“我不要治了,浪费钱,孙子还很小……”患病后的贾连英每天以泪洗面。强忍着悲痛的胡兴忠发誓:“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治好妻子的病。”
治疗后的第一个月,医药费就用了2万多元,但由于参加了新农合,报销了7000多。“我们知道有报销,没想到可以有这么多。”胡兴忠回忆说,当时报销比例是45%,后来逐渐提高。今年又增加了大病保险,在原先报销之后自己出钱的部分再次按比例报销,每个月打到账上。
胡兴忠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1年妻子发现病情,当年就花费了十多万元,合作医疗报销了5.6万元;2012年花了11.2万元,合作医疗报销了6.25万元;2013年现已花费了13.57万元,合作医疗报销了8.75万元,另外大病补充保险补助今年已经获得1.53万元。治病这两年来,这户家庭共报销了22.13万元,避免了因病致贫。
“过去听人说,得了大病就是无底洞,治不起就只有在家里等死。现在有了好政策,心里踏实许多,治疗的信心更足了。希望以后政策越来越好。”说到今年新增的大病补助,贾连英很满意。通过治疗,她的病情较为稳定,饭量也趋于正常,天气好的时候能出去散步,并可以做一些家务活了,癌胚抗原由最高时的600单位,降到现在的40单位。
目前,南京江宁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同步覆盖到当地所有参合居民。今年上半年共有519名像贾连英这样的新农合参保大病患者获得了186万元的理赔款,其中最高的赔付1.94万元。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有的报销,大病患者实际补偿率最高的达到70.61%,政策范围内的补偿率达到80.44%。
在江苏,大病医保的试点工作于今年7月1日启动实施。目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的有42个统筹地区,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8%,受益人口达到2300万人,已补偿受益人833万元。 本报记者 姚雪青
(责任编辑:袁霓)